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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7·我的故事】拥抱新时代 夺取新胜利

发布日期:2018-01-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字号:[ ]


  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刚刚走过的2017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征途中砥砺前行,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岁末年初之际,让我们一起听听纪检干部的心声,共同记录2017年,展望2018年。

  “荒茅田”为何变为“花茂园”

  讲述人: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纪委 陈金太

  金秋十月,党的十九大在京胜利召开。遵义市播州区花茂村党总支书记潘克刚向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的习近平总书记介绍了他们组织村民脱贫攻坚的情况,并将一幅鸟瞰村子新貌的照片送到总书记面前。习近平边看边称赞:“这是风景画,很漂亮!”

  花茂村过去叫“荒茅田”,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这些年,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村民们实现了脱贫致富。乡亲们把村名改为“花茂”,寓意花繁叶茂。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6月16日视察花茂村时指出,“党中央制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一直在我心头萦绕。省纪委开展“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以来,我深入花茂村,迫不及待地想揭开那张照片神秘的“面纱”。

  “过去,花茂村交通环境差,水利设施旧,人民生活苦。开村民小组会,稀稀拉拉没几个人,有的愁眉苦脸,有的毫不在乎。大家的心没往一处想、劲没往一处使,让人很揪心。”说起过往的事情,潘克刚不无感慨。

  找准“病因”,开好“处方”。村干部挨家挨户走访,交心谈心,群众的“心结”打开了,开会都准时准点到,出谋划策,院坝会、“板凳会”架起了连心桥。党员干部苦干实干,带领百姓一起加油干。村里一切都有了新气象。大家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等致富路,短短几年时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了一番。

  村里富了,集体资金也多了。村里成立了村级民生监督组,老百姓有什么诉求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我们来到花茂村民生监督组,组员小张介绍了村里刚建起的自助查询平台,村民该享受哪些补助,受益人是谁,一目了然。在村务公开栏里,每一笔钱花在哪儿、怎么作出的决策,都清清楚楚。“因为这些工作都已经做实了、做好了,人人都可以成为监督员。”村民们充满笑容的脸上写满幸福。

  正党风以淳民风。不虚此行,我很留恋。返程前,冬日的阳光洒在身上,温暖、舒服。我再次看了看亭亭玉立的“花茂园”,想记住她今天的美丽模样,下一次再来的时候,她应该比今天更漂亮些。我想,会的。

  对“考试满分、落实零分”进行问责

  讲述人:海南省琼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司亚杰

  2017年2月14日,收到相关业务室送来的两份文件,看完后我不禁眉头一紧,陷入了沉思。

  这两份文件,一份是县纪委2017年1月17日组织全县各部门“一把手”开展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测试成绩单,另一份是案件审理室报来的拟上会材料,建议对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刘显就进行问责。而在《条例》测试里,刘显就成绩为满分。

  排除考试作弊的可能性,成绩满分,说明刘显就在学习上是下过真功夫的。然而,“考试王”却缘何成为被问责对象?

  原来,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刘文雄、办公室主任吴业就在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违规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手续交由经销商代为办理,致使经销商通过涂改购机补贴金额和购机数量的方式,虚报冒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刘显就作为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违纪行为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问责不是一句口号,学习不是为了应付考试,不能开头热闹一下然后就把制度束之高阁。“压力要上肩、责任要落地。”每每大会小会上,一些领导干部表决心铿锵有力,口号喊得响当当,表态调门很高,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行动少落实差。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规章制度之所以成了“稻草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者问责不力,这是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重要原因。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抓出几个典型、追责几个人,能够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警醒起来,把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担子挑起来。对刘显就进行严肃问责,并在全县通报曝光,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

  为防止“考试满分、落实零分”的现象再次发生,县纪委组织全县各乡镇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召开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确保将压力传导到位。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两个责任”口头化、重形式轻落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作为重要监督内容。配合县委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考核排名倒数的县水务局、县市政管理局等6家单位集体约谈,抓好督促整改。同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全面严格执行监督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用问责倒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来,让“考试王”真正成为“实干家”。

  2017年以来,县纪委强化问责追责力度,共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4名党员干部和5个党组织进行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6起典型问题,以常态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改革添活力 反腐有信心

  讲述人:山西省永济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孙斌

  2017年3月26日,永济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自此,我多了一个身份——市监委主任。一年来,我的心里一直装着融合、效果、内控三个关键词。可喜的是,经过探索实践,三个方面的工作都在朝着较好的方向迈进。

  监委挂牌后,首先面临的是人员融合问题。一开始和转隶人员谈话时,感觉彼此都很陌生。意识到这一问题重要性后,我们在人员分配时就充分考虑每个人的学历、年龄、专业特点,21名转隶干部分别被混编在执纪监督室和执纪审查室,促进相互之间学习交流。此后的工作中,我们一直注重加强机构、人员的全面融合,采取多种措施,尽快实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机关组织了演讲比赛、集体登山等丰富多彩的活动。35岁以下年轻干部自发成立学习小组,每周进行业务交流,既讲纪律,也讲法律,不仅视野得到拓宽,而且形成了不少研究成果。如今,“转隶人员”这个概念在我们这支队伍中已经消失,每个干部身上的“标签”都是纪委监委。

  尽快发挥改革作用,增强反腐合力。在破冰前行中,我们很快作出了决定,成立五个审查组,对5起重点线索进行调查。比如,有关部门在家电下乡补贴发放过程中涉嫌渎职问题,过去纪委监察局都没有权限去查。监委成立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体制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协调公安机关,先后走访1200余农户,查清了销售企业涉嫌诈骗补贴的问题。数额锁定后,市纪委监委开始对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4名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由于现在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由监委调查,无需证据转换,很快即移交司法处理。经过对5起重点线索的调查,工作磨合初显成效,大家对“纪”与“法”的特点把握更加深刻了,对纪法衔接理解运用更加顺畅了。2017年4至11月,市纪委监委处置的问题线索达300余件,立案183起,移送司法4起6人。

  监委移送司法的案件是否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是检验改革“含金量”高低的重要“标尺”。为了更好地对接司法机关,我们专门建立了案件评查室,从形式到内容,从程序到实体,把好每一道关口。案子办完以后,办案科室先进行“自查”,随后案件监督管理室或审理室进行“初审”,过关后才能送到评查室进行集中评查。三个程序要分别在案卷上加盖不同颜色方形印章,相关责任人要签字背书,自查和初审的蓝色印章表示正在进行,集中评查后的红色表示验收通过。为全面铺开此项工作,我们一次刻制了13枚印章,发放到相关科室。这种做法,就像是建立了一道质量追溯体系,一环扣一环,强化业务上的监督制约。不仅如此,我们也非常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不管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还是实施走访、回访工作,目的都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严防“灯下黑”,切实维护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用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

  如今,党中央关于在全国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已经在各地推进落实。站在新的起点上,我感到肩上的责任更重,但我有信心把反腐败工作做得更好,因为现在有了更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之一,我们将继续扎实工作、大胆实践,用新成效、新作为展现新形象。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讲述人:四川省彭州市纪委党风政党风监督室主任 汤蕾

  2017年5月20日,在四川省彭州市一个专项治理“微腐败”举报箱前,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顾文辉踮着脚尖试图把一张纸塞进去。面对比普通人高出许多的举报箱,顾文辉经过多次尝试之后,最终选择了放弃。

  “这种‘姚明式’举报箱,挂在这儿就是个摆设!群众意见咋能投进去?老百姓会如何看待我们的工作?”顾文辉一脸正色地说道,对现场有关负责人更是毫不留情地提出批评,要求24小时内完成整改。随后,市纪委立即召开全市“微腐败”工作推进会,相关责任单位被通报批评。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年来彭州市持续发力,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越来越多的“微腐败”问题得到查处。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了思想不重视、工作走过场、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发现存在“姚明式”举报箱现象后,市纪委立即开展工作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治理“微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安排部署了“基层听音”活动,由机关干部组成的8支听音队伍,多轮次深入基层、走村入户,以召开“坝坝会”“乡村夜话会”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收集问题线索;探索组建“乡贤廉情员”“民情直报员”队伍,点对点、面对面收集群众意见; 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引导多方力量参与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瞪大眼睛查找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与此同时,市纪委开通举报直通车,畅通网络、电话等举报渠道。对专项治理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图形式走过场的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在市级层面构建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从源头上推动问题解决。

  今年以来,彭州市纪委在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中,开展“基层听音”活动417次,面对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870条;“乡贤廉情员”“民情直报员”向党委政府反馈意见建议320余条;查处“微腐败”案件114件120人;深入挖掘查处的22起典型案件,分层级在社区广场、农家院坝等处召开警示教育会219次;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立整立改问题260余个;多渠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微腐败”案件44件52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永恒课题,只有认真落实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部署,持续下大力气整治“微腐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才能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每位群众都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果。

  让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地生根”

  讲述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纪委监委 张英杰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颁布实施快一年了,由陌生到熟悉,广大纪检干部所经历的不仅是一次制度变革,更是心灵上的碰撞与融合。

  2017年4月,我们审理一名区管干部、某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范某的严重违纪案,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拟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在过去像范某这样的处分意见只需直接向区委请示,经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就可下达处分决定。

  我们按照《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向范某原单位发函要求以单位党委名义报回书面意见时,该单位现任党委书记颇不理解:“以前没有这样做过……”

  我们把《规则》的条款详细解释给他听,并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没多久,我们到范某原单位宣布了处分决定,会上,我们特别提到在处分前征求被审查人所在党委的意见。该单位的党委书记当时很认真地边听边记。

  2017年国庆过后,我偶然在区政府会议室门外碰见这名局党委书记,他便主动和我聊起来:“范某那件事对我很受启发,如果班子成员的处分决定都下来了,党委才知道,说明党组织的工作没有到位,不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是的,《规则》全文无处不遵循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根本要求。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内容上,党的领导始终是在全面加强,而不是弱化,充分体现了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属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像孙悟空舞金箍棒一样运用好党赋予我们的有力武器。

  一年来,我们把“学规则、用规则”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从强化自我监督的高度严格执行,细化制度,完善流程,补齐监督短板,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更加规范。以《规则》指导实践,把规则落实到具体工作,切实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代江兵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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